在村庄流浪的狗
2016-1-22 11:38:00 | 郝子奇
热爱着没有骨头的
田野 一只狗
比主人更忠诚于村庄
它守望的路 可以走到
主人奔波的城市 那里
有腐烂的骨头 也有
啃不到骨头的蚂蚁 饥饿
总是饥饿着无所依靠的劳作者
它常常饿着远望 望不到尽头
诗里的“留守狗”我们只可理解为一种喻体,一种叙事方式。表面上写“在村庄流浪的狗”,本质上是以“狗”衬托人,用“狗”眼看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和村庄。一边是“没有骨头的田野”,一边是“有腐烂的骨头的城市”。“骨头”,常用来比喻人的品质,比喻话里暗含的不满,讽刺等意思,办的事情(棘手的工作)等。对于“狗”来讲,“骨头”是食物,对于人来讲,“骨头”是品质和气节。“没有骨头的田野”是指农业农村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城市的附庸从属地位,“有腐烂的骨头的城市”是指城市在市场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,但人道的沦丧让黑社会也藏匿在城市,骗、抢、偷、贩、黄、毒、赌泛滥在城市的黑暗处。而在“啃不到骨头的蚂蚁,饥饿”这句里,“骨头”又是食物或收入意义上的,失业成为合法化,工薪阶层始终被“失业”威胁着,你得做“狗”样的人也不一定保得住饭碗。所以“饥饿,总是饥饿着无所依靠的劳作者”。这里的“饥饿”,并不一定实指吃不饱饭,而是指其收入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。 “忠诚”是秩序社会里对特定的人的一种品质要求。诗里用“狗”的“忠诚”对比人的“忠诚”。但是像“狗”一样的“忠诚”在被主人抛弃后只能是“饿”路一条。所以为人总应当想着学着被主人抛弃后的生存技能,以备不测。否则有可能成为“总是饥饿着“的“无所依靠的劳作者”,或者就会成为这条“常常饿着远望,望不到尽头”的“狗”。由此看来,该诗是以“狗”写人,以“狗”喻理。不是有句俗话叫“个个忠臣无下场”吗?